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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知识点《财务与会计》:并购支付方式(08.27)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8-27

为了方便备战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并购支付方式

1.现金支付方式

(1)优点

一种最简捷、最迅速的方式,且最为那些现金拮据的目标公司所欢迎。

(2)缺点

①对于大宗的并购交易,采用现金支付方式,无疑会给并购公司造成巨大的现金压力,甚至无法承受。

②短期内大量的现金支付还会引起并购公司的流动性问题,而如果寻求外部融资,又会受到公司融资能力限制。

③一些国家规定,如果目标公司接受的现金价款,必须缴纳所得税。

2.股票对价方式

(1)优点

可以避免企业集团现金的大量流出,从而并购后能够保持良好的现金支付能力,减少财务风险。

(2)缺点

①可能会稀释企业集团原有的控制权结构与每股收益水平,甚至可能会被他人并购。

②股票支付处理程序复杂,可能会延误并购时机,增大并购成本。

3.杠杆收购方式(LBO)

(1)所谓杠杆收购是指企业集团通过借款的方式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取得控制权后,再以目标公司未来创造的现金流量偿付借款。

(2)种类

①企业集团以目标公司的资产为抵押取得贷款购买目标公司股权;

②由风险资本家或投资银行先行借给企业集团一笔“过渡性贷款”去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取得控制权后,企业集团再安排目标公司发行债务或用目标公司未来的现金流量偿付借款。

(3)杠杆收购的条件

①有较高而稳定的盈利历史和可预见的未来现金流量;

②公司的利润与现金流量有明显的增长潜力;

③具有良好抵押价值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④有一支富有经验和稳定的管理队伍等。

4.卖方融资方式

(1)卖方融资方式是指作为并购公司的企业集团暂不向目标公司支付全额价款,而是作为对目标公司所有者的负债,承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分期、分批支付并购价款的方式。

(2)适用范围

用于目标公司获利不佳,急于脱手的情况。

(3)优点

①方式灵活:签约时,企业集团还可以向目标公司提出按照未来业绩的一定比率确定并购的价格,并分期付款。即可以避免陷入并购陷阱,又可以减少并购当时的现金负担。

②可以使企业集团获得税收递延支付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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