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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答疑精华:企业之间的管理费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8-11

  【答疑总结】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既有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也有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等集团之间提供的管理费。由于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对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通过总分机构自动汇总得到解决。对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确实发生提供管理服务的管理费,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作为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否则即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不能扣除的管理费。

注册税务师考试答疑精华

  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税法二》第一章“企业之间的管理费”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注册税务师:企业之间的管理费

  详细问题描述:

  税法规定企业之间的管理费不得扣除,具体指哪些管理费?

  初学者不明白,请老师举例!

  答疑老师回复: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既有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也有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等集团之间提供的管理费。由于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对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通过总分机构自动汇总得到解决。对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确实发生提供管理服务的管理费,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作为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否则即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不能扣除的管理费。

  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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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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