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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知识点《税法二》:利息支出(07.17)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7-17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法二》考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2015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微学习笔记

  利息支出的处理规定:

  1、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借款费用,可按企业会计准则处理,其中属于财务费用性质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在税前扣除。

  2、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地分摊利息费用,使用借款的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税前扣除。

点击查看论坛学员微学习笔记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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