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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知识点《税法二》:销售产品(07.15)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7-15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法二》考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2015注册税务师税法(二)微学习笔记

  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

  1、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待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1)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

  (2)开发项目位于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

  (3)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

  (4)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点击查看论坛学员微学习笔记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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