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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法二》:企业所得税免征与减征优惠的区别(7.14)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7-14

  企业所得税免征与减征优惠的区别

  每天学一点,积累千千万。又到了我们学习时间了,今天葉子打算带大家看看税法二的内容,不知你是否知道“企业所得税免征与减征优惠的区别”?今天让我们抽出2分钟的时间来看看吧!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包括免征和减征两部分。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至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至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至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至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提示1】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提示2】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的计算方法: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提示3】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情形:

  (1)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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