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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练习题精选(二十一)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8-21

2017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你是否已经着手准备了呢?看似数月时间很长,但真正的复习时间又有多少呢?网校提醒广大考生要提早进入备考状态,制定学习计划,除了学习知识点外,还要加强练习题的巩固,把知识点掌握扎实。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教学专家编写的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相关练习题,帮助大家巩固学习,顺利通过考试!

2017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练习题精选 

单选题

下列事项中,不可以进行行政复议调解的是()。

A、行政奖励

B、行政处罚

C、税收保全措施

D、确定应税所得率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对下列行政复议事项,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调解:(1)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2)行政赔偿;(3)行政奖励;(4)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

多选题

行政复议期间,发生下列()情形,行政复议应该中止。

A、申请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B、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进行处理的

C、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被申请人正在履行的

D、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E、因自然灾害,致使复议机关暂时无法调查了解情况的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七十九条,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

(1)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6)行政复议机关因不可抗力原因暂时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

(7)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8)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9)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以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

多选题

对下列()税务行政复议事项,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可以达成和解,行政复议机关也可以调解。

A、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B、征收滞纳金

C、行政赔偿

D、行政奖励

E、加处罚款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可以和解和调解的情形: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赔偿;行政奖励;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

单选题

行政复议期间,下列情形中,行政复议终止的是()。

A、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B、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C、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D、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C、D为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

单选题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A、5

B、7

C、15

D、1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多选题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些行政行为有( )。

A、按13%税率缴纳增值税的货物,税务机关认为应适用17%税率,要求补缴增值税并加收滞纳金

B、未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代扣税款50%的罚款

C、对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作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在当期转出的决定

D、税务机关不接受企业选择认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申请

E、举报偷税行为,税务机关未按规定给予奖励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选项A、C属于征税行为,必须要先申请行政复议。

单选题

下列行政复议情形中,需终止行政复议的是( )。

A、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其他复议机关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的

B、因不可抗力,致使复议机关暂时无法调查了解情况的

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的

D、作为申请人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在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1)依照规则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2)申请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4)按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协议的;(5)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其他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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