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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主体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6-27

2017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跟着正保会计网校学习打好基础。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分享的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相关知识点,祝您备考顺利!

知识点:行政主体

1.行政主体是社会组织;任何个人,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2.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立法机关:人大;司法机关:法院;党务机关:党委等除外)

3.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内部机构除外)

4.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除外)

解释:行政主体的标准有三个:“权、名、责”。

注: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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