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涉税服务实务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6-23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税务师考试也是这样积累的过程,只有不断地去积累专业知识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以下是网校根据2016年税务师教材整理的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祝大家预习愉快!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

  知识点: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

(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符合三项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