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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税务师行业的特点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11-24

2017税务师考试

  2017年税务师的备考战鼓已经敲响,税务师战场上硝烟弥漫,为了让还在拼搏的你们赢得这场战役,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分享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可以助你一臂之力。祝你梦想成真!

  税务师行业的特点

(一)主体资格的特定性

提供服务的一方 必须是经批准具有涉税服务执业资格的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

接受涉税服务的一方 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或扣缴税款义务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二)涉税服务活动的公正性

(三)法律约束性

(四)执业活动的知识性和专业性

(五)执业内容的确定性

税务师不得超越规定的内容从事涉税服务活动;

税务师不得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

(六)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重要)

1.涉税服务关系的建立并不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其本身所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

在涉税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税收法律责任,无论出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原因,还是由于税务师的原因,其承担者均应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2.但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并不意味着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可以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益不负责任,不承担任何过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涉税服务人员提出赔偿要求。

(七)执业有偿服务性。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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