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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易错题专家点评:刑事诉讼自诉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11-16

税务师考试易错题专家点评

【错题点评】2016年11月11日

林某在上学途中,被同学贾某无故殴打。法医王某对林某的伤势作了鉴定,公安机关也取得了现场目击证人张某同学的证言。经查,林某与贾某均是未成年人。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自诉人的是()。

A.林某

B.林某的父母

C.张某

D.王法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自诉人。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与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在诉讼中处于控告或者被控告地位的诉讼参与人,是刑事诉讼的主要参加者。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以外的诉讼参与人,包括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本题中,我们要特别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虽然参与诉讼,也有着独立的诉讼地位,但是并不是当事人,而是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专家点评】本题考核刑事诉讼自诉人。自诉人是自诉案件中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自诉人居于原告的诉讼地位,承担控诉职能。自诉人通常是该案件的被害人,但是,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在考试的时候遇到类似的问题大家可以得分。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相关链接:税务师易错题专家点评每周连连看(11.0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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