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备考指导 > 试题中心 > 涉税相关法律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公司的分立(10.28)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10-28

税务师考试·单选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根据公司法的理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分立的决议由甲公司股东会通过

B.公司分立的决议由甲公司董事会通过

C.甲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D.甲公司应当自发出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请登记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税务师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税务师考试即将来临,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相关链接:

2016年税务师冲刺串讲直播课 58元/门

2016年税务师考试冲刺必备精华:高频考点大聚集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