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备考指导 > 试题中心 > 涉税相关法律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题专家点评:公司董、监、高人员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10-18

税务师考试易错题专家点评

  【错误点评】2016年10月8日

 老王是甲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其于1997年1月1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年。老王刑满释放后,最早可以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时间是在(  )。

A.2014年1月2日

B.2011年1月2日

C.2012年1月2日

D.2010年1月2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本题中老王于2007年1月1日主刑执行完毕,但是还有2年的附加刑,附加刑执行完毕时间为2009年1月1日,再加上5年为2014年1月1日,所以老王最早于2014年1月2日可以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点评】本题考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在考试的时候遇到类似的问题大家可以得分。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相关链接:税务师易错题专家点评每周连连看(10.10-10.16)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