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来学习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高频考点。本考点属于《涉税服务实务》第十二章税务行政复议代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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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
2.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特殊情形的,可以停止执行
3.行政复议中止
4.行政复议终止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本考点属于单选题、多选题、简单题的常设考点。
【高频考点】税务行政复议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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