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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不动产租赁服务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7-14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转眼即逝,总是在感叹时间过得太快,而没有好好珍惜。2017年税务师考试已经拉开序幕,目前为备考阶段,学员可根据网校制定的预习计划表来安排学习进度。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

知识点:不动产租赁服务 

不动产租赁业务 11%
销售原有不动产、转让房地产老项目 5%
租赁原有不动产、转租4.30之前租入的不动产 5%(个人住房:1.5%
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5%
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 减按3%
  相关链接: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各章知识点汇总

注: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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