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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发票领购管理规程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7-13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税务师考试也是这样积累的过程,只有不断地去积累专业知识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以下是网校根据2017年税务师教材整理的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知识点用于基础备考阶段,祝大家学习愉快!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

知识点:发票领购管理规程

(一)发票领购的适用范围

(二)发票领购手续

(一)发票领购的适用范围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以申请领购发票,属于法定的发票领购对象;如果单位和个人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则应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2.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发生临时经营业务需要使用发票的,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3.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在办理纳税担保的前提下,可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相关链接: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各章知识点汇总

注: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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