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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发票领购手续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7-13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转眼即逝,总是在感叹时间过得太快,而没有好好珍惜。2017年税务师考试已经拉开序幕,目前为备考阶段,学员可根据网校制定的预习计划表来安排学习进度。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

知识点:发票领购手续

1.纳税人办理了税务登记后,即具有领购普通发票的资格,无需办理行政审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领购普通发票申请后,税务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完毕,通知纳税人办理领购发票事宜;

2.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的开具;

3.对于跨省、市、自治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税务机关应要求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相关链接: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各章知识点汇总

注: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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