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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企业所得税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7-06

  知识在于积累,天才在于学习。2017年税务师考试已经拉开序幕,目前为备考阶段,学员可根据网校制定的预习计划表来安排学习进度。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

(1)从2009年起,按流转税主体税种划分;

(2)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机关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3)2016.5.1后新成立的企业:国家税务局;

(4)教材上关于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划分的内容简单了解即可。

西藏自治区只设立国税局,征收和管理税务系统负责的所有项目。

海关系统负责征管的项目

关税、船舶吨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进口部分);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相关链接: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各章知识点汇总

注: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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