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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物的分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7-06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税务师考试也是这样积累的过程,只有不断地去积累专业知识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以下是网校根据2016年税务师教材整理的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知识点,祝大家备考愉快!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

知识点:物的分类

1.动产与不动产

动产 如:电脑、手机、汽车 一般以实际交付为要件 管辖不受限制
不动产 如:土地、房屋 登记为要件 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流通物、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

流通物 允许自由流通的物。
如:衣服、电视机等大多数
限制流通物 如:黄金、白银、外币、麻醉药、毒品等
禁止流通物 如:国家专有物资、土地、矿藏、水流、淫秽物品

  3.特定物与种类物

分类 特定物 种类物
示例 XX字画、房屋 同种粮食
合同 有些只能是特定物,如租赁合同、使用借贷合同 有些只能是种类物,如金钱借贷合同
所有权转移时间 物的交付or法律规定or当事人的约定 以物的交付时间
灭失后 可免除实际交付原物,过错者承担损失 应交付同等种类物

  相关链接: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注: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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