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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移送管辖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5-02

知识在于积累,天才在于学习。2017年税务师考试已经拉开序幕,目前为预习阶段,学员可根据网校制定的预习计划表来安排学习进度。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移送管辖

1.移送管辖符合条件:

(1)移送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2)移送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

(3)受移送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2.管辖权的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同意把案件的管辖权由下级法院转移给上级法院;或由上级法院转移给下级法院审理。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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