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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知识点:不受理的案件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4-28

2017年税务师考试处于备考预习的黄金阶段,预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学习阶段,正确的预习方法对知识的学习起到事半功倍我效果。各位同学在学习知识点的同时要加强练习题的巩固,把知识点掌握扎实。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教学专家编写的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十五章相关试题,帮助大家巩固学习,顺利通过考试!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不受理的案件

1.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解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违法,人民法院可以进行附带性审查。

3.内部行为

4.法律规定的行政终裁行为:行政复议法(国务院最终裁决)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行政调解

7.行政指导:无强制力的

8.驳回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二次决定

9.对公民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行政处罚告知行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链接: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十五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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