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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预习知识点:纳税义务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4-26

想通过2017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打好基础高效备考是关键,学员可根据正保会计网校制定的预习计划表安排学习进度。网校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今天你学习了么?

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

纳税义务人: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范围: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耕地: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包括:种植蔬菜和果树的菜地、园地。

包括:其附属的土地,如田间道路等。

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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