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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练习题:犯罪形态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4-24

2017年税务师考试处于备考预习的黄金阶段,预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学习阶段,正确的预习方法对知识的学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各位同学在学习知识点的同时要加强练习题的巩固,把知识点掌握扎实。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教学专家编写的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十二章相关试题,帮助大家巩固学习,顺利通过考试!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练习题

  单选题

甲与乙有仇,指使丙寻机报复。一日,丙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匕首前往。途中被一卡车撞伤,报复计划失败。丙的行为在刑法上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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