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税务师考试处于备考预习的黄金阶段,预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学习阶段,正确的预习方法对知识的学习起到事半功倍我效果。各位同学在学习知识点的同时要加强练习题的巩固,把知识点掌握扎实。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教学专家编写的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十三章相关试题,帮助大家巩固学习,顺利通过考试!
知识点:刑罚的种类
种类 | 适用 | |
主刑 |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
1.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2.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 |
附加刑 |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4)驱逐出境 |
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
相关链接: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十三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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