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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知识点:刑罚的种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4-24

2017年税务师考试处于备考预习的黄金阶段,预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学习阶段,正确的预习方法对知识的学习起到事半功倍我效果。各位同学在学习知识点的同时要加强练习题的巩固,把知识点掌握扎实。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教学专家编写的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十三章相关试题,帮助大家巩固学习,顺利通过考试!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刑罚的种类

  种类 适用
主刑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1.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2.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
附加刑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4)驱逐出境
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相关链接: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十三章知识点汇总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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