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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答疑精华:筹办期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4-14

    2017年税务师备考启程,你是否还在为遇到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答而苦恼?为方便学员备考,网校从答疑板中整理了部分答疑精华。当然,如果学习中遇到问题,您可以到所报课程的答疑板进行提问,网校老师会及时问您解答!以下是税务师《税法二》科目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

      问题:筹办期

    回复:筹办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之日止的期间,经营之日可以理解为生产设施建设完毕,并且购进原材料进行生产的时间,可以作为筹建期的终止标志

    筹办期间没有营业收入。

    如果您也对以上知识点有疑惑,建议您结合课程辅导书再做进一步理解。关于备考中遇到的问题,还可以去网校论坛与各位学友讨论,期待您的参与!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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