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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练习题:索赔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3-02

2017年税务师考试处于备考预习的黄金阶段,预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学习阶段,正确的预习方法对知识的学习起到事半功倍我效果。各位同学在学习知识点的同时要加强练习题的巩固,把知识点掌握扎实。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教学专家编写的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九章相关试题,帮助大家巩固学习,顺利通过考试!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练习题:索赔

  多选题

甲欲开饭店,与高级厨师乙商量请其加盟,并说:“你无需投资,店面、餐具和资金由我负责,你只负责炒菜就行,利润三七分成,我得七,你得三。”乙应允。此后,甲以投资人的名义开了饭店,饭店的营业执照上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丙。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按三七分成,甲获利21万元,乙获利9万元。第二年,饭店经营期间发生中毒事件,顾客丁索赔70万元。根据有关法律,关于丁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丁应向丙索赔

B.丁应首先向丙索赔,不足部分向乙索赔

C.丁应向甲索赔49万元,向乙索赔21万元

D.丁应向乙、丙共同索赔70万元

E.丁不能向乙索赔,因为乙与丁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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