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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练习题:债权转让事项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3-02

2017年税务师考试处于备考预习的黄金阶段,预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学习阶段,正确的预习方法对知识的学习起到事半功倍我效果。各位同学在学习知识点的同时要加强练习题的巩固,把知识点掌握扎实。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教学专家编写的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八章相关试题,帮助大家巩固学习,顺利通过考试!

  多选题

晨曦公司向伟东公司出售并交付其生产的残疾人轮椅20台,伟东公司未付款。因欠北海公司债务,晨曦公司以协议形式将其对伟东公司的债权转让给北海公司抵债,并通知了伟东公司。下列关于该债权转让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晨曦公司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伟东公司时,才对伟东公司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B.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转让协议生效时,对伟东公司同时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C.晨曦公司移转债权不需征得伟东公司的同意即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D.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属于待生效合同

E.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有效,北海公司可不通过晨曦公司而直接向伟东公司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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