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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预习知识点:车辆购置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3-01

2017年税务师考试处于预习的黄金阶段,对于学习而言,预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预习的好,可使课堂学习更高效,学员可根据网校制定的预习计划表来安排学习进度。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一》科目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车辆购置税减税免税的具体规定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四)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1.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同时具备5条件。

相关链接: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第六章知识点汇总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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