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2017年税务师考试预习阶段已经开始,网校整理了关于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的预习知识点,帮助广大的学员更好地预习,为以后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的代理人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为代理复议行为而参加复议的个人(而非法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被申请人不得委托本机关以外人员参加行政复议。
相关推荐: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