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备考指导 > 试题中心 > 税法二

2016年税务师《税法二》试题:纳税地点(3.31)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3-31

税务师考试·单选题

下列对法人转让房地产的纳税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转让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一致的,可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原管辖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转让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一致的,可在受让人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转让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不一致的,则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原管辖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转让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不一致的,则应在房地产坐落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税务师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相关链接:

2016年税务师考试辅导招生方案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