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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练习题精选(一)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3-24

2016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练习题精选(一)

1.单选题

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行政强制法》,下列关于行政法规设定权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行政法规可以设定有关公民基本权利事项的行政许可

B.行政法规可以设定所有的行政处罚

C.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D.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设定。有关国家基本制度的事项和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设定。所以选项A错误。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所以选项B错误。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所以选项D错误。

2.多选题

根据《行政强制法》,下列关于行政强制的设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B.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都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D.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E.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正确答案】 AC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强制的设定。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所以选项B错误。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所以选项D错误。

3.单选题

根据《行政强制法》,下列有关冻结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

B.冻结存款、汇款需通知当事人到场

C.作出冻结存款、汇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冻结决定书无须载明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权利、途径和期限

D.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冻结的规定。冻结有其独特性,应有别于一般程序规定,行政机关实施冻结应当遵守下列程序: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制作现场笔录。除此之外,行政机关实施冻结无须遵守《行政强制法》第18条的其他几项规定,即:无需通知当事人到场;进而,无需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无需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现场笔录无需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无需邀请见证人到场,无需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4.多选题

根据《行政强制法》,下列关于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的表述中,说法错误的有( )。

A.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B.行政强制措施可以委托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实施

C.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D.行政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发现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可以先移送案件,等到案件结果出来后再移送涉案财物

E.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并移送,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

5.单选题

在民法理论上,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关于民事权利能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未出生的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受法律保护

B.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户籍记载的出生时间开始

C.出生时是活体的婴儿,其民事权利能力自怀胎时开始

D.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我国法律对胎儿也给予了一定的保护。

6.单选题

张某起诉周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根据民法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的诉讼时效为2年

B.若张某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周某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主动就诉讼时效问题进行裁判

C.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发生不可抗力的,诉讼时效中断

D.如果周某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时提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某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处理。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是1年。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如果周某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7.单选题

华清公司委托业务员赵某到某地采购一批电脑,赵某到该地后意外发现当地丰业公司的液晶电视机很畅销,就用盖有华清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与丰业公司签订了购买200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丰业公司有权基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

B.丰业公司基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时,华清公司有权基于表见代理要求丰业公司履行买卖合同

C.丰业公司基于表见代理要求华清公司履行买卖合同时,华清公司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

D.华清公司在丰业公司行使撤销权之前认可业务员赵某签订的购买200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华清公司有权要求丰业公司履行该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无权代理、表见代理。(1)选项A、B:相对人如果主张狭义无权代理,则相对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被代理人不得基于表见代理而对相对人主张代理效果;(2)选项C:相对人如果主张表见代理,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主张代理行为无效。(3)选项D:撤销权的行使必须是本人行使追认权之前。如果被代理人已经行使了追认权,则代理行为确定有效,此时善意相对人无撤销权的行使。

【下一页】

为了使广大学员在备战2016年税务师考试时能更快的掌握相应知识点,正保会计网校在此精选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的练习题供学员参考,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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