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备考指导 > 试题中心 > 涉税服务实务

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试题:行政复议(3.23)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3-23

税务师考试·多选题

申请人对下列税务行政复议范围中的( )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确认抵扣税款  

B.停止出口退税权  

C.税收保全措施  

D.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确认税款征收方式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税务师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相关链接:

2016年税务师考试辅导招生方案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