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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答疑精华:中止审理与延期审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3-17

【试题内容】

关于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的1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B、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C、经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近亲属除外

D、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直接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所以选项A错误。经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刑事诉讼法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所以选项C错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公诉案件一审程序或自诉案件一审程序的规定重新审理。所以选项D错误。

2016年税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四篇第十五章“中止审理和延期审理的区别”概念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税务师:中止审理和延期审理的区别

  详细问题描述:

老师您好,请问中止审理的意思是不是导致中止的事项结束后,之前经过的天数连续计算;比如审理20天后,出现中止事项,暂停35天,然后继续审理,前面经过的20天仍然计算在内。那么延期审理又是表达一个什么样的思路?谢谢老师。对于中止事项和延期审理的事项有没有更容易理解的区别,因为老是记混淆了。

答疑老师回复:

1、是的,您对中止审理的理解是正确的。

2、诉讼中止也就是中止审理与延期审理两者十分相似,都是因法定情形而在诉讼中停止继续进行诉讼活动,但是两者也存在者重要区别:

一、适用范围不同。诉讼中止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而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

二、适用效果。诉讼中止将造成本案诉讼程序的中途搁置,受诉法院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就本案的一切诉讼活动都应当停止进行;延期审理只是将本案开庭审理的日期拖延,有关诉讼活动并不因此停止,比如通知证人到庭。

三、恢复审理上。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外,何时恢复诉讼,通常受诉法院是很难左右的;但是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之中,恢复审理的日期通常由人民法院确定。

四、法定情形是不同的。延期审理适用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情形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其他应对延期的情形。中止审理适用于: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祝您学习愉快!

税务师考试答疑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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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四篇答疑精华汇总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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