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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答疑精华:纳税义务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2-29

2016年税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涉税服务实务》第九章“纳税义务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试题内容】

【例题2·单选题】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广告公司签订发布广告合同,应在收到定金时发生纳税义务

B.车辆租赁公司出租车辆收到预收款时发生纳税义务

C.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应在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发生纳税义务

D.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应在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发生纳税义务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以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货凭据的当天;先开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税务师:纳税义务

  详细问题描述:

  车辆租赁公司出租车辆收到预收款时发生纳税义务是根据哪条规定?

  答疑老师回复:

  预收款即发生纳税义务的,有增值税中的有形动产租赁,营业税中的租赁和建筑业劳务,销售不动产和转让土地使用权。

  营改增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发生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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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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