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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税务登记的变更(02.23)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2-23

2015年税务师备考已经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税务登记的变更

知识点:税务登记的变更

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

①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

②改变住所、经营地点的(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③改变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的;

④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

⑤改变产权关系的;

⑥增减注册资金的。

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按规定纳税人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②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按规定纳税人无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或者其变更的内容与工商登记的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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