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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混合销售行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1-27

    2015年税务师备考已经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混合销售行为

    知识点——混合销售行为

    1.界定

    一项行为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2.税务处理——依纳税人的主业判断

    情形 税务处理 举例
    一般规定 以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 增值税 建材商店销售木地板的同时负责安装
    以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 营业税 美容店提供美容服务时销售美容产品
    特殊规定:建筑业的混合销售行为(2011年23号公告) 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分别纳税 销售本企业生产的铝合金门窗并负责安装
    利用购进货物提供建筑业劳务 营业税 购入建材,包工包料建筑房屋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全文转载或部分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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