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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杨军讲授税务师《税法二》业务招待费以及广宣费的扣除标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1-26

2015年税务师备考已经进入冲刺阶段,你的学习进行到哪一步了呢?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邀税务师老师为大家讲解各科目知识点。时不我待,赶快加入我们的队伍,把自己武装起来吧!以下是杨军老师为大家准备的微视频,内容为《税法(二)》知识点“业务招待费以及广宣费的扣除标准”。

老师视频:

老师介绍:

杨军 实战派财税辅导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多家大中型企业高级财税顾问,国内大型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和税收筹划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被誉为“中国最具激情的实力派授课专家”。教学思路清晰,系统讲解与复习串讲相结合。擅长总结归纳,化繁为简,化难为易,教学方法独特,富有激情,擅以理论结合实际、把难懂易混的考点讲透彻。

经典语录:

·背着抱着一边疼——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研究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标准要看财务费用的“眼色”。——能否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否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能,按5%: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不能,按10%:(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有点二”: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A、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可以延长2年以上;B、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取得时计税基础的50%以上。(二分之一)

所授《税法(二)》课程:

预习班、基础班、习题班、冲刺班、移动班

  招生方案:

2015年税务师辅导班次:特色班 精品班 实验班 移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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