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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存货数量的确定方法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1-20

2015年税务师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存货数量的确定方法

存货数量的确定方法

企业确定存货的实物数量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实地盘存制,另一种是永续盘存制。

存货盘存制度对比

类别 主要方法 主要特点
实地盘存制(定期盘存) 平时只在账簿登记存货的增加数,不记减少数,期末根据清点的实存数,计算本期存货的减少数。 1.核算简单
2.不能随时反映收发结存情况,不能随时结转成本
3.仅适用于单位价值较低、自然损耗大、数量不稳定、进出频繁的货物
永续盘存制(账面盘存) 企业逐日逐笔登记存货的收发领退数量和金额,随时结出账面结存数量和金额。 1.可随时掌握存货的收发结存情况
2.永续盘存制亦要求进行存货的实物盘点
3.我国企业一般采用永续盘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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