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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涉税鉴证业务实施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1-04

2015年税务师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涉税鉴证业务实施

涉税鉴证业务实施

1.税务师应当指导和监督助理人员的工作,并对其工作成果负责;

2.税务师应当以适当形式参与专家的工作,并对专家的工作成果负责;

3.证据的有效性

4.作出鉴证结论的标准

(1)税法标准

(2)其他标准

5.工作底稿

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属于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应当至少保存10年,另有规定除外。

证据资格 证据相关性、证据合法性
证明能力 证据真实性、证据充分性

工作底稿:

未经涉税鉴证业务委托人同意,税务师事务所不得向他人提供工作底稿,但下列情况除外:

(1)税务机关因税务检查需要进行查阅的;

(2)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因检查执业质量需要进行查阅的;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需要进行查阅的。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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