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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欠税行为及处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12-30

2015年税务师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欠税行为及处罚

知识点:欠税行为及处罚

(1)界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逾期未缴纳税款的行为。

(2)处罚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

纳税人 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 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罚款。
对扣缴义务人的处罚轻一些。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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