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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许可设定程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12-30

2015年税务师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许可设定的有关程序制度

知识点:行政许可设定的有关程序制度

设定行政许可四项内容(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明确。

1.听证、论证 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说明
2.评价
(目的:早日废掉许可)
(1)设定机关:应当定期评价;
(2)实施机关:可以评价,并向设定机关报告意见;
(3)相对人:可以向设定机关、实施机关提出意见建议。
3.授权停止实施 省级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如市场竞争机制能有效调节的)→报国务院批准→在本省停止实施。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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