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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付的备用金);
(5)存出的保证金;
(6)其他各种的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不包括企业拨出用于投资、购买物资的各种款项。
“其他应收款”科目对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应收未收的其他应收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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