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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税收法律主义(06.08)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6-08

税收法律主义

  1、税收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法律直接规定,实施细则等仅仅是补充,行政立法的法规、规章没有法律依据或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委托立法须有限度。

  2、课税要素明确:规定应无歧异、矛盾和漏洞;自由裁量权不应普遍存在和不受约束。

  3、依法稽征:征纳双方均无权变动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即使双方达成一致也是违法的。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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