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涉税服务实务

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发票领购(06.08)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6-08

发票领购的适用范围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以申请领购发票,属于法定的发票领购对象;如果单位和个人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则应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2.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发生临时经营业务需要使用发票的,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3.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在办理纳税担保的前提下,可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考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正保会计网校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热招中,为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备考,2015年新课已经开通,即报即学!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精品班招生方案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