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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专家错题点评:和解程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3-18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专家错题点评:和解程序

  每日一练是正保会计网校推出的一项免费在线测试系统,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通过练习,对相应科目的知识尤其是基础知识做到基本的了解和掌握,因为基础是学好一门课程的关键,希望大家能够积极踊跃的进行测试和练习,对自己的基础知识进行一下检测和巩固。网校各科辅导专家会根据大家在每日一练测试练习中,出现正确率低的题目进行点评。以下是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科目的错题点评:

  2015年3月12日《税收相关法律》每日一练   共有 107人参与本题测试,正确率 43.36%

  单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和解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行使权利

  B. 债务人、债权人均可提出和解申请,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许可

  C. 和解协议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和解程序

  D. 经出席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债权人会议即可决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和解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所以选项A正确。破产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提出,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不能申请同债务人和解。所以选项B错误。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而非中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所以选项C错误。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应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所以选项D错误。

  点评:因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对于和解协议的通过没有表决权,和解程序的进行,必将延缓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权利的实现,为了保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的利益,法律允许其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破产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提出,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识,大家要熟记。和解程序中,没有中止,只有终止,要注意区分。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在考试的时候遇到类似的问题大家可以得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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