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税法一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学习笔记:税法的效力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2-05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税考友在论坛上分享的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试科目的学习笔记,以下是关于“税法的效力”的知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学习笔记:税法的效力

税法的效力
税法效力 1.空间效力
2.时间效力 含 义 税法的时间效力是指税法何时开始生效、何时终止效力和有无溯及力的问题
税法的生效 1.税法通过一段时间后开始生效
2.税法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最常见】
3.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
税法的失效 1.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
2.直接宣布废止
3.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
3.税法对人的效力。属人、属地、属地兼属人,我国采用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点击查看原帖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正保会计网校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热招中,为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备考,2015年新课已经开通,即报即学!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精品班招生方案

正保会计网校
2015年02月05日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