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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学习笔记:税收基本要素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2-05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税考友在论坛上分享的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试科目的学习笔记,以下是关于“税收法律关系及基本要素”的知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学习笔记:税收基本要素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 1.纳税人履行了纳税义务;
2.纳税义务因超过法定期限消灭;
3.纳税义务免除;
4.某些税法废止过时;
5.纳税主体消灭。
二、税收基本要素 1.纳税义务人(纳税人) 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就是纳税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2.负税人 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3.代扣代缴义务人 是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4.代收代缴义务人 是和纳税人有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收税款一并代缴的单位。如委托加工业务中的受托方。
5.代征代缴义务人 是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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