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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易错题专家点评:物权变动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9-08

注册会计师易错题专家点评

  多选题: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物权变动中,以登记为变动要件的有( )。

  A.甲公司将一幅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

  B.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订立合同,在甲的土地上设定地役权

  C.甲公司将一架飞机的所有权转让给乙公司

  D.自然人丙将其继承的房屋转让给丁,该房屋尚登记在其去世的父亲名下

  【题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变动的规定。根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因此选项A正确。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选项B错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选项C错误;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但是继承人处分该不动产时,应当办理登记,因此选项D正确。

  点评:注意区分登记生效要件与登记变动要件。登记生效,是指登记后物权才设立。登记对抗,是指无需登记物权也能设立,只是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是登记生效,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特殊动产所有权,都是登记变动要件。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在考试的时候遇到类似的问题大家可以得分。

  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相关链接:

  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易错题宝典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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