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

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强化练习:法律基本原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6-03

  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主要内容有:法律规范、法律渊源、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法律事实等。

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强化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事实的是( )。

  A、某政府采购人与供货商订立了一份合同

  B、某城市三十天没有下雨,甲新买的雨伞一直未用上

  C、某国家机关修改了管理制度

  D、某公司委托运输的货物被泥石流冲毁

  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分类,该法律规范属于( )。

  A、义务性规范

  B、委任性规范

  C、授权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3、没有明确具体的行为模式或法律后果,而需要引用其他法律规范来说明或补充的规范指的是( )。

  A、授权性规范

  B、义务性规范

  C、任意性规范

  D、非确定性规范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有( )。

  A、运输行为

  B、公民人格

  C、科学著作

  D、机器设备

  2、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范围的有( )。

  A、人的出生

  B、人的死亡

  C、地震

  D、逃税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经济法律事实。选项B不为法律规范所规定,不能引起任何法律后果。

  2、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义务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非确定性规范是指没有明确具体的行为模式或法律后果,而需要引用其他法律规范来说明或补充的规范。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行为(运输行为)、物(机器设备)、人格利益(公民人格)和智力成果(科学著作)。

  2、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事件是与当事人意志无关,但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人的出生与死亡能够引起民事主体资格的产生和消灭,也可能导致人格权的产生和继承的开始等。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也属于事件。逃税属于人的行为不属于事件。

  相关链接: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各章强化练习

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