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注册会计师考试也是一样。备考正当时,很多考生关注哪里有注会试题。正保会计网校注会各章节可以帮到大家。本练习以章节为单元,针对知识点做深入解析,让大家每天进步一点点。以下是注会《经济法》练习题,祝您快乐学习,梦想成真!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或机构中,有权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有( )。
A.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B.1/3以上的董事
C.董事长
D.监事会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条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所以选项ABD正确,选项C错误。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