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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放弃债权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3-25

为了方便备战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的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选择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

  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主张

  D.乙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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